南京雨花台区法官9次受贿106万被重判

2013年06月25日20:01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南京6月25日电 记者丁国锋 马超 江苏省检察院在今天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七大反贪案例,其中,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原审判员方益山因受贿被重判一案引发关注。

  2010年至2011年期间,方益山在南京岱山保障房项目地块拆迁过程中,利用其在雨花台区拆迁指挥部工作期间负责拆迁谈判的职务之便,为南京某仓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戚某某等人在拆迁补偿一事上谋取利益,先后9次非法收受戚某某等5人的贿赂款人民币106.2万元。

  2012年12月12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方益山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方益山未上诉。

(原标题:南京一法官9次受贿106万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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